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劳动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在出现上述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程序,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仍属于本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的不得解除劳动者情形和30天提前通知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以上的某一点,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责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发展,基础工程的建设越来越重要。工程建设的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发展,基础工程的建设越来越重要。工程建设的质量是保证工程是否能够放心使用、市民放心的标准。工程质量一旦不过关,很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一、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什么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并不属于单位的正是员工,但此时不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劳动者也觉得对自身利益无法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单位就会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


·加班费工资扣个人所得税么
    加班费工资扣个人所得税么?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


·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一、员工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


·母亲被撞伤子女误工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母亲被撞伤子女误工费计算方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


·骨折工伤认定会失败吗?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当遭遇了意外安全事故造成工伤,那么及时就诊和申请认定工伤就要抓紧了,在实际中常见的情况是骨折的工伤认定,那么骨折工伤认定会失败吗?如...


·一、劳动关系形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关系形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比如对于在华的外国人想要在中国工作的,必须...


·职工上班一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一天受伤算不算工伤?需要根据受伤的原因确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