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
www.nj64.cn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因此即使通过刑事案件可能也无法立案;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对方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进行高消费等。二、老赖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老赖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可能没有什么作用。因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由于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具体流程如下: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签订借条时也是需要将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写明,然后将借款的金额以及具体偿还日期都书写清楚,在规定的期限内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时,债权人也是可以要求债务人及时还款,当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法院有权利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拍卖执行。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手机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如今在智能手机全面到来的时代,很多人在购买手机的时候都存在着一种攀比的心理,而且手机分期付款在年轻人群体中也是比较受欢迎的。但是将来在该手机分期还贷款...
·
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
在遇到债务纠纷时,您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去解决,但其中,诉讼是解决的最彻底的方式。那么,根据经验来看,通过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呢?此...
·
债务人欠钱不还还耍赖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还耍赖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还耍赖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2)案件必...
·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区别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区别?跟单信用证,以其低风险等优势成为现代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而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有两种操作方法,即倒签提单和预借提...
·
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
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贷款买违约金一般是分两种形式收取:1、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例如,某些银行规定如果一次全部还...
·
博客财产侵权之债能否转让?
博客财产侵权之债能否转让?对于我们来说,侵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类行为,人们对于侵权行为是有一定的了解的,然而却对于博客侵权之债能否转让...
·
要是欠款人失踪了该怎么办
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还钱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为了躲债,却玩起了失踪。那么,要是欠款人失踪了作为出借人该怎么办呢?此外,...
·
企业债务违约怎么办?
企业债务违约怎么办?如何进行诉讼如果我们购买了企业债券,就相当于我们成为了企业的债权人,企业要履行对我们的债务。有时候,因为企业经营不善,其无法承担债...
·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
全款买卖合同一般违约金怎么计算?一、买卖合同的违约金规定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
·
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
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死亡后如果直系亲属不对遗产进行继承,可以不承担债务,但其配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偿还部分债务。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