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有欠条的话?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有欠条的话?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条、欠款欠条、借款聊天记录等,做这些都是预防万一,作为走法律程序的证据,更好地维权。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没有保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后也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二、债务纠纷诉讼程序是怎样的?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综上所述,公民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最好签订借贷合同,或者留下欠条等证据,如果没有欠条,债务人拒绝履行偿还义务,作为债权人,和对方协商无果的,就需要收集其它能证实借贷关系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如胜诉,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法律对于并购贷款的比例暂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2008年12月2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与工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签订《开...


·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在一家公司的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因为自身资金短缺而不能经营下去的情况,往往公司法人会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问题。在贷款的过程中...


·高空坠物罚款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罚款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如果在高空坠物侵权案件当中能够直接锁定确切的侵权人的话,甚至发现当事人完全就是故意抛物的,就算没有造成相关的损失,但如果...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相关程序有哪些
    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相关程序有哪些一、朋友借钱不还怎么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吗?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的,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缴纳罚金是对于犯罪行为的一种附加的惩罚,缴纳罚金也被归纳为刑罚的一部分,...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通则》关于债权债务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


·执行到期的债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到期后应尽快执行,否则不仅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可能超过诉讼时效,损害自身利益。到期债权须谨慎执行。那么执行到期的债权有什么注意事项,也就是说执...


·对缴纳罚没款申请延期期限可以吗
    一对缴纳罚没款申请延期期限是多少时间?罚没款申请延长是没有时间期限的。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说法。在...


·挪用公款罪刑事律师如何收费?
    挪用公款罪刑事律师如何收费?挪用公款罪刑事律师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承诺履行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是需要偿还的;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