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可否少分?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可否少分?

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的,但过错方需要赔偿无过错方。少分财产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其实,也有部分立法人士建议国家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让过错方少分财产,但现在这个问题在各地人民法院处理的过程中也没有统一的参考依据。因此,过错方是否会少分财产的这个问题是不确定的,一般来说让过错方支付赔偿金也达到了少分财产的结果。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在审理污染环境罪时采取的审理原则是无过错责
    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在审理污染环境罪时采取的审理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那些认为自己没有污染环境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若确实造成了环境的污染,但是存在...


·国家赔偿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
    当我们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有一部分当事人可能会因为不熟悉申请过程,或者是本人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自己申请国家赔偿,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


·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在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效的,才能做出判决。法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程序。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调解离婚...


·一、无固定年收入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无固定年收入抚养费如何计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另行审理可以吗?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另行审理可以吗?符合以下情况,可能会出现分开审理。1、双方都愿意分开处理,起诉时只诉离婚,不要求法院介入财产分割,都同意离婚后...


·结婚了又想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一、结婚了又想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包括哪些费用
    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不仅花费的时间更多,成本也会相对高一些。在起诉离婚中,涉及到的费用包括了诉讼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等等。那么起诉离婚的到...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包括哪些情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话,那么继子女日后也是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那么实践中,有扶养关系的继...


·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一、离婚因财产闹起诉状应该怎么写?民事起诉书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一、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婚前协议中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是合法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