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民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
www.nj64.cn
公民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
一、公民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在享受著作权保护的期间内,其它人员或者单位如果需要使用该著作权的,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获取授权的,如果未获得授权而私自使用,就构成了法律上规定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可以提出起诉来要求对方进行合法的赔偿处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抢注近似商标对社会的影响有哪些
抢注近似商标对社会的影响有哪些①混淆消费市场:擦边球商标,也就是近似商标出现在市面上,势必会让消费者难以辨别产品的来源,导致市场混乱。②影响社会风气:...
·
专利权人变更要哪些手续
专利权人变更要哪些手续专利权人变更其实就是进行专利权的转让,只有将专利权合法转让给他人之后,才会涉及到专利权人变更的问题。那么您知道专利权人变更需要哪...
·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
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一、个人著作权授权企业如何纳税?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什么资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
·
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内容?
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内容?一、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内容?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1、文字...
·
著作权中的什么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
著作权中的什么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是否必须备案
国家行政单位现在对于相关的专利权是有着适当的干预程度的,因为专利所能够带来的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非常重要的方法,对于专利权的使用,可以...
·
侵犯专利权追诉标准是什么?
侵犯专利权追诉标准是什么?一、侵犯专利权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罪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依法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犯知识产权罪条...
·
天津大发商标抢注如何维权?
一、天津大发商标抢注如何维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
在信息爆炸和信息共享的时代,技术变得更加容易获得。因此当开发和床在了一个新技术时,应该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确保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被盗用。那么,计算机软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