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如何区分各种效力类型的合同?

(一)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

1、违法性;

2、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4、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三)效力待定合同

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四)可撤销合同

一般认为,可撤销合同的主要原因是: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嗯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这一点似乎更有强调的必要。

3、合同在撤销前应为有效。由此可见,合同的效力可以是多种形式,生活中常见的是有效合同,但有不少合同纠纷是基于后三种合同效力形式而产生的。

签合同之前当然应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制度,以确保自己跟对方签的这份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签的合同是无效的,那不管之前为了签合同付出了多少的代价,这份合同也是可以不履行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条规定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法条规定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


·合同法的第三人撤销权
    合同法的第三人撤销权一、第三人撤销权有哪些情形关于善意第三人撤销权。《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一、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分析是将合同目标和合同条款规定落实到合同施工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注意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合同中的...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没签合同能辞退吗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没签合同能辞退吗?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可以辞退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一、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万邦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在实践中,对双方的约定订立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行为,订立合同之后,双方的约定就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对于双方义力的履行也就有了法...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一、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除斥期间1年。《民通意见》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赔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没有赔偿(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