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怎么办?

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怎么办?如果确实没钱交罚金,建议和执行法院说明一下,以后有财产再交;如果有财产拒交,不旦会被强制执行,还可能影响后续的减刑等。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司法实践中,罚金与法院的事实认定有关,涉案金额越大罚金也越高,基本成正比,另会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退赃等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开设赌场罪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2、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对于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通过调查取证的程序来进行办理,但只有达到了上述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交不起罚金是会影响到刑事判罚的后果的,可能导致处罚的加重等情况。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商业贷款买车是怎么样的程序
    买车需要先订车再走贷款流程,和车店销售人员协商好具体的优惠政策,包括车价优惠、赠送或者购买装饰以及其他费用等,这些都要先确定好并签订购车合同,由于贷款...


·酒驾撞车怎么处理?酒驾处罚最新标准是什么?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成为了众多人脱口而出的话语。究其原因是近几年因酒驾发生的事故比比皆是。那么酒驾撞车怎么处理?的律师在文中将为您具体介绍...


·交通事故伤残的会导致人身与财产的双重损失,当然精神上的痛苦也
    交通事故伤残的会导致人身与财产的双重损失,当然精神上的痛苦也不可避免,受到这么多损失需要对其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赔偿?伤残赔偿金是一笔不小的数...


·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不少人会选择在放假休息的时间带上家人自驾出游,相比报团旅游,自驾游的时间相对宽松一点,也更自由一些。但自驾游发生事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


·一、交通事故病人的误工费交强险能赔吗?
    一、交通事故病人的误工费交强险能赔吗?交通事故病人的误工费交强险是可以赔偿的,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


·一、继承银行卡里的遗产要交税吗?
    一、继承银行卡里的遗产要交税吗?继承银行卡里的遗产不需要交税,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所以单纯的遗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
    面包车非法营运罚款多少钱不管是客运还是货运,这些需要取得了一定资质之后才能做,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运营,此时需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而要是利用自家的...


·我国的交通法规定小汽车逆向行驶罚多少
    我国的交通法规定小汽车逆向行驶罚多少钱大多数的违章除了要被扣分以外,几乎都是伴随着罚款的。就比如有些司机为了自己的方便,在驾车的过程当中逆向行驶,不管...


·一、未交房前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未交房前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的一种赔偿方式,是加害人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方式。那么甘肃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多少呢?又应该如何计算呢?这个问题,我们将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