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www.nj64.cn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五)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处理,因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合同双方都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申请赔偿。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要赔偿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
·
新劳动法中工龄要怎么算?
新劳动法中工龄要怎么算?一、新劳动法中工龄要怎么算?新劳动法中计算工龄的方法: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
·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一般在申报后60个工作日内赔付。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单位又不配合,可能涉及到工伤认定及劳动仲裁,时间就比较长,最快3...
·
劳动关系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劳动者同企业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纠纷。在解决纠纷之前,劳动者首先得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来说,确定劳动关系都是通过仲裁和诉...
·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劳动合同的类型,用于保障雇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您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帮助您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下面,...
·
社保工伤险报销要怎么做?
社保工伤险报销要怎么做?一、社保工伤险报销要怎么做?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
·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责任?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整个工程中属于重要的一环,一旦出现质量缺陷、事故,不负责的施工单位有可能逃避责任...
·
通过劳动可以充实生活,也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可是近年来,电视
通过劳动可以充实生活,也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可是近年来,电视新闻上也出现了不少关于劳动的纠纷,该怎么解决呢?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
·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
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现在很多小工厂除了加工制造自身的产品外,还会承接加工一些外来的机器配件。工厂和定做单位谈好合作条件后,应该签署一份加工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