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

一、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

父亲去世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有:

1、与合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连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

(1)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因委托人与受托人个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所以委托人应当承受受托人所谓的法律行为后果,而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若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死亡,则委托合同自动终止,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而不能将其作为遗产来继承。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一旦劳动者死亡,则原来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也随之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3)赠与合同中受赠人的权利不属于遗产范围。

2、与特定人身相联系的债务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1)出版、演出合同中作者、表演者完成创作和表演的义务是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

(2)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以自己的工作亲自完成承揽标的的义务也不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3、保险金

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4、死亡补助金

死亡补助金是指死者因受侵权伤害或工伤等致使死亡后,由侵权人或死者所工作的单位等给与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其中被抚养人包括对父母的赡养、对配偶的扶养和对子女的抚养等。死亡补助金产生与死者死亡之后,因此它不可能成为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死亡补助金应当归近亲属共有,当事人对该金的分割要求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而非对遗产的继承。

5、承包经营的财产

在实践中,被继承人生前承包经营的财产,如土地、林地、企业等,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但承包经营的收益,属于遗产。

6、职工因公死亡、军人牺牲后对其亲属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该款系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由受抚慰者本人享有。

7、国有资源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二、合法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有关遗产继承的具体范围,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财产清算情况来进行办理,在继承行为发生之前,是需要对父亲的遗产进行认定的,必须是父亲合法的遗产才可以被继承人继承处理,对于上述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是不可以继承处理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再婚可生育第二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


·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情况?
    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情况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
    法院如何开展继承证据调查?一、继承证据调查方法是什么?证据应具有合法性,一是形式合法,不同种类的证据还应具备相应的特殊形式,例如,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妻子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
    妻子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一、妻子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妻子、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


·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公民在死亡后,就会产生遗产继承的问题。而如今有不少老人都会提前立好遗嘱,让继承人按照自己所立的遗嘱来继承遗产。不过,如果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呢?我们...


·一、法定继承放弃继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定继承放弃继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典》...


·女儿的遗产母亲继承可以吗?
    女儿的遗产母亲继承可以吗?女儿的遗产可以由母亲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有继承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该男女平等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该男女平等吗?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该男女平等吗?继承权平等原则:(一)继承权男女平等(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