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合同主体包括哪些人2023

合同主体包括哪些人《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民法通则》第 9 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通则》第 36 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相同,始于该组织的成立,终于该组织的终止。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一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并不一定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的不同,《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同法》第2 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订立合同。年满 18 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缔约;年满 16 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独立缔约。二、合同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一般而言,能够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包括合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合同当事人、与相关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主张合同无效,应该没有时间限制。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无效应受主体和时间的限制。主张合同无效,是为了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应当是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欲使因无效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得到法院的保护,亦应有时效限制。这里所谓时间,是指时效。在我国,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予保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本身对当事人就有一些要求,比如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是出于自身真实意思表示的。而这些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特别重要的,关系着所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若当事人不注意自身的问题,影响到了合同效力,就很不划算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总会和他人签订合同,合同是可以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的,其中包括违约金。当产生违约金纠纷而又协商...


·买卖合同中实际损失是什么
    买卖合同中实际损失是什么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对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前提来计算。这里有三种确定实际损失的方法:1、合...


·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如何保
    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如何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通过和承租人之间进行友好的协商,或者是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保障...


·开普通发票要签购销合同吗
    开普通发票要签购销合同吗发票是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个人和生产经营在进行核算的时候需要发票,税务也需要发票来审核税收,防止偷税漏税。开具发票是有一定的...


·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
    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一、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骑缝章主要是避免合同内页被更换,导致合同内容变化,效力上没有任何影响的。由于合同内页不会涉及到每一页都...


·旅游合同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旅游合同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旅游合同纠纷案例一、简要案情原告冯某诉称,2004年6月9日,原告所在单位组织员工与被告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


·货运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好 ?
    货运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好?一、货运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好1、协商。协商是争议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合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达成协议,以...


·网签合同和居间协议哪个为准?
    网签合同和居间协议哪个为准?以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为准,以后面的协议为准。网签合同是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约定管辖权不明确,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辖。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有可能会和对方产生一些合同上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如果比较小...


·加油站转让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加油站转让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些合同的签订会有一个代理人,在和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叫的居间合同。那么,居间合同有时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失去效力,这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