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2023年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
www.nj64.cn
2023年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
一、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
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的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在《继承法》第十三条中对如何进行公平的比例分配做出了相当严肃的说明,一般来说要从两方面进行解析:
1、当同一批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每个人所继承的财产应该是相同份额的,并不存在差别。这是最普通的在继承法中所规定的事项,但是这也是在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发生时所规定的顺序。
2、在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的分配金额可能会有差别。根据据相关法律表明,特殊情况主要有:
(1)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特别困难,而且自身很难有劳动力得到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酌情多分配一些份额。在这里,生活困难和自身劳动力差是必要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有这两种情况才能被酌情多进行一些分配,而且是需要强制执行的。但是继承人不得因为有此项规定就假装自己符合该规定,以谋求更高的分配比例,如果经过调查核实,是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
(2)对于被继承人身故之前,有其他人对其行使了最主要的照顾义务的,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中有人与被继承人长时间在一起生活的,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可以多分配一部分给他。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必须由其他继承人商议同意后才能进行,如果不同意法律上也没有具体支持的依据。
(3)对于自身有条件对于被继承人生前能够进行抚养的,却没有尽到自身的养育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是可以不对其进行分配或者少分配一给他,这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的原则性问题。
3、不管是在哪个批次中的继承人,符合了以下条件之一的,理应少分或者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1)继承人自身有能力却不尽到抚养义务的。
(2)通过所有继承人一致商议可以自行决定分配比例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被继承者所留下的遗产一般是会由直系的亲属获得,不管对于死亡的孩子是属于儿子还是女儿只要是属于法定的继承者那么在分割财产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但如果有遗嘱的话,那么就可以按遗嘱来进行分配,所以,继承遗产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子女和父母已经分户,子女无法继承
子女和父母已经分户,子女无法继承在农村,一般孩子和父母一分户就意味着变成了两家人,因为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就相当于有了2处宅...
·
代位继承人无权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代位继承人无权继承的情况有哪些?1、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因为遗嘱的优先权是高于顺序继承的,所以有遗嘱时一切以遗嘱为准,遗嘱中原定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更换...
·
继承权可以部分放弃吗?
继承权可以部分放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
·
丧偶遗产继承比例应该怎样办理
丧偶遗产继承比例应该怎样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一半夫妻财产分离,剩余一半属遗产,由被继承人父母、子女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
·
设立人的遗嘱继承需公证吗
设立人的遗嘱继承需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与《民法典》等的规定,同...
·
一、遗嘱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遗嘱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
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
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
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
·
代位继承人是真的没有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人是真的没有赡养义务代位继承人是否具有赡养义务,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但是,我们认为尊...
·
根据法律规定入赘可以继承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入赘可以继承财产吗?根据法律规定入赘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继承财产,与儿媳一样,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