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权吗?
www.nj64.cn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权吗?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权,只不过不属于法定继承。它是属于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一种协议,通过协议的方式拥有了继承的权利,至于法律效力如下所述。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二、协议内容规定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遗赠扶养协议对于赠予人员和抚养人员都非常的重要。它实际上也是属于我们国家继承人,权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但是这和普通的法定继承又不一样,法定继承人法人当中所规定的特定人员才能够享受到继承权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婚前个人财产所有者已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
婚前个人财产所有者已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
京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
京牌继承规定是怎样的?规定京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处理,若是没有那么京牌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牌照继承不受限制,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
·
继承公证签完字多久拿公证书
继承公证签完字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
·
一、外孙女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吗?
一、外孙女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吗?外孙一般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遗产。也即发生了代...
·
离婚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么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
离婚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么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
后老伴去世配偶有继承权吗
后老伴去世配偶有继承权吗只要后老伴和父亲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就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
·
处理分配遗产有时效性吗
公民在去世之后,那么对于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涉及到继承的问题。那么继承人在处理分配遗产的时候是否有时间限制呢?即处理分配遗产有时效性吗?关于这个问题...
·
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在各种继承方式中,只有按照法定方式来实际继承遗产的,那么才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不过对于很多继承人来讲,可能对法定继承的顺序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
·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对应的法条是什么?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对应的法条是什么?遗产继承诉讼时效对应的法条是《民法典》当中的25条第2款规定以及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
·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一、被继承人是盲人怎么立遗嘱?被继承人是盲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