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如果不是属于没有人员受伤的轻微事故,那么通常都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现场勘查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二)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三)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五)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六)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七)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一)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二)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三)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四)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一)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二)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三)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四)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五)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六)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一)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二)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三)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四)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如果能够较好的进行处理的话,那么损失不会扩大,那么肇事者承担的责任可能也就没有那么重。而对于新手司机来讲了解一些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的知识,是很重要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还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还可以获得赔偿吗?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还可以获得赔偿, 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判断“因逃逸致人死亡...


·新车上保险一般需要多少钱?
    新车上保险一般需要多少钱?1、一般家庭买车的价格平均是十万左右,举例使用的就是十分车型的保险价格,一般来说保险价格还是比较稳定的,买车要交的保险里有交强...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
    我们在电视上或者是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可能会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针对这一现象,我...


·车辆连环追尾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车辆连环追尾责任划分是怎样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效期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效期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大的,其中财产方面的损害都还算好,尤其是在人身损害方面,有的肇事者可能倾家荡产都赔不起。那现实中,要是出现了交通事故无能力...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一、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还属于肇事逃逸吗?1、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返回现场不一定属于肇事逃逸,判断交通肇事逃逸,要从肇事者的主客观两方面入手。从主观方面来说...


·交通事故私了的步骤
    交通事故私了的步骤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2、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3、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4、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赔偿?机动车肇事逃逸的,由交强险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逃逸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