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老板毁约承包合同应怎么补偿?
www.nj64.cn
老板毁约承包合同应怎么补偿?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没有约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如果你们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对方要承担违约责任。1、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按合同规定赔偿;2、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3、协商不成的可诉讼或仲裁解决,你可以主张要求对方赔偿以下损失:(1)你前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池塘中未成熟的仔鱼提前捕捞造成的损失,以及原料储备等方面的损失;(2)按照可得利益的损失(即现在你一年承包经营收入为基础),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即4年,赔偿4年的经营收入。综合上面所说的,老板毁约合同就代表着因毁约所损失的金额都会由老板来进行承担,同时在补偿时就需要按双方所协商的金额来进行支付,只要不让受害者的利益受损这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付的,但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话,违约方也是可以要求减少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1、保管义务。保管人的首要义务即是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其内容包括:(1)妥善保管标的物。因保管不善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
·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做假合同犯法,但是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
·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一是体例安排有变化。合同法采取总则、分则、附则的体例设置,总共23章;民法典合同编采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总共29章。二是一般...
·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商品买卖是民间的一种日常商业活动,双方之间会签订一定的合同。在商业活动之中,这也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在商品买卖的活动中,会...
·
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一、财产质押合同的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
·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一、签订燃料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
·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现在买卖二手房都需要通过中介来完成,买卖双方通过和中介签署居间合同来明确房屋买卖各种事项。房屋的价格一天一个变化,在...
·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一、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志解除两种形式。(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法律规定的...
·
河南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河南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
·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