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起诉欠钱不还胜诉了可是对方没钱怎么办?
www.nj64.cn
起诉欠钱不还胜诉了可是对方没钱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当事人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要求对方还款处理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对方无力偿还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协商进行合法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分期或者减少支付的方式来进行办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债权转让会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吗
债权转让会发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吗?债权转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导致时效重...
·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继承来法规定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财产之后,同时继承了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债务,根据债务的相对性原理,继承人只在继承财...
·
银行存款证明模板
银行存款证明模板模板一中国建设银行资金存款证明编号:兹证明(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码)在我行开立有存款账户,账户名,账号,截至年月日时该账户存...
·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本应注意写什么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本应注意写什么随着企业的发展,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企业和客户之间有着大量的业务往来,也形成了大量...
·
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它的作用是?
公司债券中的赎回条款是什么,它的作用是?公司作为现实中的经济单位体,它的一系列行为都是和我们的经济有关。就拿公司债券来说,大多人都能够理解,但是公司债...
·
合伙做生意欠债是夫妻债务吗
是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后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
·
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怎么办?
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
·
公司债务需要哪些证据
公司债务的偿还办法和时间长短的形式有很多种且各不相同。公司债务是公司所承担的债务,包括各种长短期的贷款、应付未付供应商的款项、其他应付个人或者个体款项...
·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
·
欠钱不还没有条子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话,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2、主张债权的证据,3、借款人本人对于借款事实的确认,如录音、录像、短信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