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朋友欠钱欠的不多不还怎么办
www.nj64.cn
朋友欠钱欠的不多不还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欠的不多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二、通过民事诉讼处理怎么操作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建议方法如下:
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需要出示转账证明或者取现金的凭条。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收集曾向对方要过钱的证据,主要是为了防止债权过两年诉讼时效。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录音、录像等形式证明曾向对方要过钱。
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的财产信息是为了能拿回自己的钱。想要拿回钱就要调查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情况。若自己调查不清楚可以选择委托律师。
用诉讼方式来解决问题:
1.诉讼财产保全:
就是将对方的账户、车子、房子等财产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2.起诉:
法院立案、庭审、判决。法院一审是6个月。二审为三个月。
3.执行:
判决下来后,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法院查对方财产进行执行,若拒不执行,会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年一次,一次十五日。
4.调解:
一般会由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
对方借钱数额不多,但却不按照约定准时归还,对于这样的情况,相信很多人都无可奈何。毕竟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因为金额小,而自己可能需要委托律师,相比起来诉讼成本就会高出许多。不过,对于民事案件,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要请律师。因此,当事人可以自己来打官司,向对方追讨欠债。只需要在起诉的时候预交诉讼费,而最后这个费用往往也是败诉方承担。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
·
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可以吗?
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可以吗?1、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是可以的,在收条之中可以写明“因欠条遗失,原有欠条作废,双方再无其他债务纠纷”。也可加上双方再无任何...
·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
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处理债务是可以转移给新债务人,当然,原债务就由新债务人履行,但是实际中存在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那么债务转移后新债...
·
借款人在借款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在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借钱尤其是向熟人借钱是一件没有任何技术难度的事情,自己并不需要多防范什么或者是需要多注意什么,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那么,借款...
·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有哪些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有哪些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区别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
·
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
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一、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函电”讨债法(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
·
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
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一、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赔偿是不会被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
·
尚未到期债务离婚怎么还
尚未到期债务离婚怎么还一、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么还(一)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
·
起诉讨债前债权人需要注意什么
起诉讨债前债权人需要注意什么一、起诉讨债前债权人需要注意什么1、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