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签订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
www.nj64.cn
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而代签的,则属于无效合同。2、授权委托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委托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范围,授权委托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如果在生活中一些涉及金额较大的租赁事项,承租人或租赁人未能到场的签署合同的,有授权的委托人进行代签的,一定需授权的委托书,如果有必要还需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租房合同能提前解除吗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需解除的,需满足特定的一些条件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租房合同的方式由2种组成:1、协商解除,甲乙双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前达成一致的;2、法定解除,满足既定的法律规定条件,即便是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无其它正当理由解除的,应赔偿出租人相应的损失,一般来说未能约定赔偿事宜的情况下,提前解除租期剩余3个月的,只需按3个月支付租金,不足3个月的,赔偿剩余期限的租金;如果有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提前解除违约的,只需按合同条款进行赔偿即可。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当中应该是包括所要出租房屋的一些基本状况,房屋租赁的期限,租金,水电费的交纳、违约责任、还有房屋日常的维修责任等。现实中,不一定要有中介才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交易中心就有文本合同或者自己在网上找房屋租赁的格式合同都可以用。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
·
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国有土地征收文件 1、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或称“暂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一、商品房和回迁房怎么选有什么区别?
一、商品房和回迁房怎么选有什么区别?1、房价不同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
·
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行不行婚后买房子可
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行不行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
·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 一、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一、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话就可以分割,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
·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
·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
·
企业无偿转让房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无偿转让房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转让房屋合同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签署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问题约定;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包括...
·
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在我们国家已经是很常见的一件事了,但是离婚还是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的,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比如财产分配、房产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等。这一次介绍的主要内...
·
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