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羁押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羁押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羁押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被错误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百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度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问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答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撤回起诉建立在人民检察院已经起诉了的基础上,被撤回起诉就代表着当前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既然是这样,没有证据表明是当事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司法机关就没有权利对当事人采取羁押措施。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离异后再婚孩子抚养费需不需给,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纠纷问题在当前比较常见,导致离婚纠纷出现的原因无非是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问题,其中抚养权纠纷问题最为复杂,会导致多种情况出现,而且有多种情况存在,...


·禁止近亲结婚的意义是什么
    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都在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之间通婚,我国便是其中一种。按照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是不能结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禁止近亲...


·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婚姻的终止不等同于婚姻无效或婚姻的撤销。在终止婚姻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前,该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予以撤销的,则是违法的、欠缺婚姻成...


·近亲之间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中是明令禁止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的,而这里的近亲主要是指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那实践中,要是近亲之间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0新婚姻法 女性的规定有什么?
    2020新婚姻法女性的规定有什么?《民法典》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婚姻存在期间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


·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
    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社会百态是难以用语言来进行概括的,人在生活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境。但是无论如何总是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的,不管您遇到...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变化吗?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变化吗(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