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
www.nj64.cn
数罪并罚先减后并计算是怎么样的?“先减后并”实际是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情形。减的当然是刑期,并的也是刑期,只是各有所指。以你提供例子:先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7年,然后把(12-7)剩余的5年刑期与新判的刑期5年归并,并的是两个剩余及新判刑期,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原则数罪并罚决定最终刑期。《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对新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减后并”原则。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按“先减后并”原则计算,犯罪分子最后总的执行刑罚有可能超过最高期限(二十年或二十五年)。二、“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的刑罚计算方法的区别主要表现有哪些?(1)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先并后减”的刑罚计算方法只适用于判决宣告前又发现漏判之罪的情况,“先减后并”的刑罚计算方法只适用于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情况。(2)两者计算的基础不同。“先并后减"的方法,是以前罪所判处之刑罚及漏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作为决定刑罚的基础,已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先减后并”的方法,则是以前罪尚未执行的残刑与新犯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作为决定刑罚的基础,已执行的刑期,不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3)两者的严厉程度不同。使用“先并后减”的方法计算刑期时,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不会超过20年,拘役不会超过1年,管制也不会超过3年。但是,使用“先减后并”的方法,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则可能超过上述界限。综合上面所说的,数罪并罚就要多种罪名的刑期合在一起从而最终得到一个判决的结果,但对于在计算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案件的情况来,对于有新罪的就会利用先减后并的方式来进行计算,而对于先并后减就适用于漏罪,所以,在处理上面都是会有所不同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受害人和证人都已指认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受害人和证人都已指认那就需要掌握更多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故意以及作伪证的证据。当然,这里面是需要一些手段,或称是手腕的。我国现行...
·
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拘留以后得流程是提请批捕,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公安机关对...
·
对协助组织卖淫罪如何认定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如何认定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首先,行为人是在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被...
·
犯罪未遂与既遂得区别是怎样的
一、犯罪未遂与既遂得区别是怎样的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
·
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有哪些区别
对于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罪来说,其实很多人都分不清楚,因为一般在徇私枉法的时候基本都是具有包庇的意思,自然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为什么有些情况下是定徇私枉法罪...
·
一审刑事抗诉程序是什么?
一、一审刑事抗诉程序是什么?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
·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什么意思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什么意思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
·
防卫过当主观罪过的认定释义是什么?
如今是法治社会,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很可能会遇到犯罪分子的迫害,特别是对于女性来说,夜间行走经常遭到抢劫甚至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在自己生命财产受到侵犯时...
·
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吗?
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吗?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的,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