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法第225条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www.nj64.cn
刑法第225条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二、缓刑适用法律规定《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两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两年之后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两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所以只要判缓刑的之后一定要多注意,遵纪守法的才可以免除牢狱之苦。如这类犯罪人员案件情节较轻的,犯罪人员具有坦白、自首、悔过的,我国的办案机关和相关的检察部门,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缓刑或是减刑处理。保护这类违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确保我国经济市场的合法秩序。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
一、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
·
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能免于起诉吗?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能免于起诉吗?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能免于起诉,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
·
法律规定放高利贷行政拘留多久
一、放高利贷行政拘留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二、行政拘留...
·
涉黄拘留几个小时算什么
涉黄拘留几个小时算什么?涉黄拘留几个小时算治安拘留,但涉黄不会只是拘留几个小时,治安拘留的时间最短是1天,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最少1天,最长...
·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特征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
·
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有: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
·
醉驾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罪了
醉驾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罪了,通知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了,应当与检察院承办人保持联系并前往查看信息是否有误,因为提供的信息有限,有些问题务必要得到确认。...
·
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什么?
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什么?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
·
撤诉还能定虚假诉讼罪吗
如果提起虚假诉讼,但在法院作出判决前进行了撤诉,一般则不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
·
犯罪嫌疑人贩毒20公斤怎么处罚
犯罪嫌疑人贩毒20公斤怎么处罚一、犯罪嫌疑人贩毒20公斤怎么处罚?贩毒20公斤的处罚一般是判处死刑,20公斤属于数量巨大了,刑法中对贩毒的量刑是:1、走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