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www.nj64.cn
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法人代表的个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有区别的,你不能混同。不过假如这个人在公司里有股份的话,你可以要求执行公司股份用于偿还债务。
1、因经营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
二、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1、因经营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1)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2)《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综上所述,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企业法人抽逃资金隐匿财产,宣告破产擅自处理财产,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
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今天,往往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而与他人发生借款,而在实际借款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才...
·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
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一、属于夫妻一方债务有哪些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是指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偿还义务的债务,与配偶无关,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
·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
·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
·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
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一、借条是机打的好还是手写的好?打印或手写的都可以,法律没有规定借条应该是手写还是打字机打印的,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
亲友借款
亲友借款这是最普遍,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如果你比较幸运,父母有数额不算太少的退休金或者还有一笔存款,那么可以考虑请求父母支援一些,或者找找七大姑八...
·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算共同债务么?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款算共同债务么?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
·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哪里发行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哪里发行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哪里发行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大多是将发行直接承销给有代销业务的承销商或者由承销机构共同配合进行债...
·
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
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的风险在生活中,我们会利用手中的剩余的闲钱进行投资理财。比如您会买一些保险、基金、债券等。当然,不同的理财产品所对应的风险也...
·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没有借据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没有借据一、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没有借据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