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法人代表的个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有区别的,你不能混同。不过假如这个人在公司里有股份的话,你可以要求执行公司股份用于偿还债务。

1、因经营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

二、企业法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公司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1、因经营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1)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2)《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综上所述,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企业法人抽逃资金隐匿财产,宣告破产擅自处理财产,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骗取扶贫款属于什么犯罪
    如果金额达到了3000元及以上,按照诈骗罪论处。退还赃款的可以从轻处罚。但是,诈骗扶贫款属于犯罪性质严重,即使从轻处罚,从轻的幅度也不会很大。《刑法》第二...


·妨害民事诉讼罚款、处罚规定是什么
    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主观故意,采取一些手段破坏庭审秩序、影响民事活动的进行,对法庭纪律或者法院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行为。认定为妨碍民事诉讼...


·欠债不还被气死欠债者负责任吗
    欠债不还被气死欠债者负责任吗?一、欠债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


·最合法有效的讨债方式是什么?
    最合法有效的讨债方式是什么?方法一:以毒攻毒法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息息相关更甚者危害到债务人利益,双方关系因此不得已要打破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在行使...


·债的转移有那两种方式,转移的原因有哪些?
    债的转移在处理债的问题的时候是非常的常见的,当然国家对于债的处理的问题方面也是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的,而且对于债的转移的问题还规定了相应的转移的方式,在我...


·挪用资金罪借贷给他人会判多少年
    挪用资金罪借贷给他人会判多少年?1、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夫妻承担吗?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夫妻承担吗?需要共同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经营主体,企业债务的清偿不以企业财产为限,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原则上投...


·合伙人怎么承担合伙债务
    合伙人怎么承担合伙债务一、合伙人怎么承担合伙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集资诈骗罪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除了集资诈骗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