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逃逸人找不到的情况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人找不到的情况如何处理?1、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在证据有可能立即毁损时,自行保留、收集证据 。2、通过了解和记忆的情况,向交管部门提供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配合交管部门查缉肇事车辆及其司机。3、即使肇事者未被找到,也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赔偿问题上,因为肇事车辆和司机并没有被找到,所以可以;1、对于前期的医疗等费用损失,可以先自行垫付,待日后查找到事故肇事车辆和司机后,在向其追偿。2、如果通过车辆牌照等得知车辆的保险公司的,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前期的医疗抢救费用等。3、通过交管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申请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者丧葬费用。4、如果事故确定并非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其未被查缉,也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其他的事故赔偿义务主体索赔,例如知道肇事者的单位,而且确定单位为赔偿主体的。5、对只能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待查缉后向其追偿。二、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报警的目的就是通过司法机关找到逃逸者的下落,确定逃逸者的身份信息,而且在没有找到逃逸人的情况之下,还是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做事故责任认定的,由于对方在发生事故后逃逸,一般都是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无责任方赔偿对方损失吗?
    交通事故无责任方赔偿对方损失吗?看实际发生的情况来作判决;在有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大,而行人...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区别是什么?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区别是什么虽然在生活当中您常说无酒不成席,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有些事情是自己完全可以控制的。比如说在喝酒以后,可以由亲朋好友或者...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有哪些?一、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


·随州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由于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率很高,不管是自己的过失还是无过失,可能自己一不注意就卷入了一场交通事故,经受无妄之灾,而交通事故除非是非常小的摩擦,一般都是尽早...


·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
    说到交通事故的起诉时限,可能很多人并不明白是指的什么,要是说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那么您应该就都知道了吧。法律对权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这就是诉讼时效,那...


·一、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


·交通事故的发生非常常见,如果处理?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特别是
    交通事故的发生非常常见,如果处理?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主体、事故情形等因素都会影响责任主体的...


·主次责任交强险怎么赔
    交强险只有两种赔偿方式,一种是无责赔偿,一种是有责赔偿。这个意思就是只要负有责任,不论是主责还是次责都是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全额赔偿,不是按事故责任来比例...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医疗费1万元,财产人员伤亡12万,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机动车发...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百分之十怎么处罚现如今,由于学校离学生家庭的距离十分远,比较分散,为了方便学生上下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性和学习效率,很多中小学高中以及大学都实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