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www.nj64.cn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第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离婚时个人债务清偿有哪些离婚时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债务与夫妻财产一样,也是区分为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自然,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就是由个人单独承担,这并不区分夫妻是否离婚。如今,经常出现一方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过程中,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企图侵吞对方的财产。显然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会损害到对方的利益,而我国同时也规定了,由证据表明一方存在这一行为的,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常有的现象。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时,是可以通过提起债务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欠款的。此时,债权人应当向哪个法院...
·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8万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8万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能去法院进行诉讼活动,强制执行。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
·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质权人(以...
·
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
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信贷公司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
·
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法院一般会判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
·
高速路超速罚款标准是什么
高速路超速罚款标准是什么?目前一般来说,高速或国道上超速10%以下是处以警告,不扣分和罚款的,不需要去接受处理的;超过10%~20%,那就要扣3分,罚款200元;超速...
·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现在,随着各种事故的频繁发生,甚至某些事故造成当事人的死亡,这就涉及到死亡赔偿款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赔偿款的分配问题,现在很多...
·
罚没款收缴执行机关是谁?
罚没款收缴执行机关是谁?刑事罚没款一般是由国家机关来进行。执行但是需要有当事人到相关单位指定的银行进行交纳付款,然后会有相关的发票开出。如果是偏远地区的...
·
被他人胁迫的借条有效吗
被胁迫的借条有效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
·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银行倒闭了存款怎么办1、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