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拖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拖欠钱一直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拖欠钱一直不还在搜集充分的证据之后,向法院进行诉讼,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二)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大家在一起,而你刚好需要用钱,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场面,开口跟借钱的一方要,如今的人们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种情况下,而他又刚好能换的时候,一般就是比较好的时机。(三)反向借钱这种方法其实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还钱的时候,可以跟对方说借钱来应一下急,而借的数目能与自己借出去的数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如果对方想起还欠你钱,自动还了比较省事,但是如果对方不提还钱但是借钱给你,那么你就可以提起借钱给他的事情,然后就可以拿到钱了。二、对方欠钱不还能否让法院拘留?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债务人只是欠钱不还的,其实法院不能进行拘留,但是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符合法定情形的,涉嫌犯罪的,即可以被拘留。法律当中对于欠钱不还的规定,主要就是集中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但是前提也必须是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到法院进行诉讼,所以这是属于一种最后的保障措施,在此之前的话还是可以和对方友好的进行协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
    经营贷款范围包括哪些?公司经营原则又是怎样的?一、公司经营范围1、贷款公司不得对外投资;2、贷款公司不得从事经营小额贷款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3、贷款公...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债权人出借自己的资产给债务人,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还债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但现实生活...


·借钱不还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
    借钱不还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一、借钱不还口头威胁算不算恐吓罪?借钱不还口头威胁一般不构成恐吓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


·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离婚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有些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可能另一方才发现对方是有欠债的,但此时自己对这样的债务却是一无所知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在离...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法院如何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支付宝借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微信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新形式的证据还是存在较大风险,所以不建议仅凭微信联系,就草率把钱借...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
    债权债务转让给一方需要哪些条件?一、个人债务可以转让吗?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