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夫妻一方告重婚罪要走哪些程序?

一、夫妻一方告重婚罪要走哪些程序?


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3)在起诉重婚罪程序中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理由,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提供书证、物证的,应在递交起诉状时一并递交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对。人民法院记录原告的口诉,必须逐一问清上述内容,记入笔录。


1.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起诉重婚罪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有几个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几份起诉状副本。有的法院还要求证据清单及所有证据复印件也同时提交多份,即证据清单所列证据的复印件份数需要同起诉状的分数一样。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清单


法院设置立案庭,多数法院会写明立案审查窗口,法院会对你的起诉状及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缴费


法院审查后,准予立案的,会出具准予立案通知书并制作缴费单,当事人拿到缴费单后,可前往指定银行缴费(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缴费窗口缴费)。缴费后,到法院换取正式票据。


4.等待开庭通知


缴费后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来讲法院出具立案通知书后即表示立案成功,但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即按撤诉处理),立案庭法官会根据案件性质,对案件进行分类,然后移交到审判庭,审判庭内勤人员会将案件分配到具体承办法院手中,承办法院安排开庭审判。


二、 重婚罪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需要准备的证据:


1、重婚罪是刑事自诉案件。


2、本人的结婚证或婚姻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与被诉人是合法夫妻。


3、被诉人与他人结婚的结婚证(一般应通过民政局查询取得婚姻证明)、证明被诉人与他人结婚事实。


4、如果被诉人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取得被诉人居住周围的有关机关或证人的证言,证明被诉人确实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


在当事人准备为重婚行为诉讼之前,当事人需要自行自诉案件的发展过程,自诉需真实有据可循,提供本人和行为人的婚姻证明、身份证件;最好有行为人和他人重婚的同居依据,视频、语音等聊天记录也是有效的。重婚行为严重破坏双方家庭的和谐,发现应及时遏制。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协商更改抚养权到对方是否可以?
    抚养权虽然一直都社会上很多离婚夫妻争夺的一部分,但是现实中也是由那些有了抚养权却发现自己没有能力很好的承担这份责任的人,所以就会为了孩子开始协商是否可...


·夫妻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生活中,有的夫妻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因为一些小事或其他原因就想要离婚。而此时若能够协议离婚的话,当然是最好的。但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中...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


·一方因犯罪所负的赔偿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而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犯罪行为是指危害社会,依法...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什么是抚养权变更条件2023
    什么是抚养权变更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分居两年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


·未婚怀孕与他人结婚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未婚怀孕与他人结婚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一、未婚怀孕与他人结婚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完全相同。非婚生子女是...


·对方无力抚养孩子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对方无力抚养孩子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