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是一回事吗?
www.nj64.cn
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是一回事吗?行政裁决与劳动仲裁不是一回事,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3)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4)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二、行政裁决的范围有哪些?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侵权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赔偿裁决。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补偿纠纷的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涉及到补偿的还有草原、水面、滩涂、土地征用的补偿等。行政裁决和我们国家的劳动仲裁,它是属于两个系统内部的事项,并不是统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他所作出的仲裁,它是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前置性的程序,也就是我们国家在解决相关的劳动争议的时候,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误工费每月2万需要怎样索赔
误工费每月2万需要怎样索赔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
·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
·
一、醉驾拘役一个月开除劳动关系吗?
一、醉驾拘役一个月开除劳动关系吗?醉驾拘役一个月涉嫌刑事犯罪,一般是需要开除的,特别是对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
·
在我国什么时候劳动关系成立
对于很多初次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工作当中,经常会吃哑巴亏。所以说,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一定要及时的签订劳动合同。我...
·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你选了这项,意味着,你身份证匹配到的公司、工...
·
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
常见主体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日常生活中,工程建设比比皆是,诸如写字楼,地铁,堤坝等等。那么,这些工程建设,除了要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要求,提高我们的生活水...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如今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虽然只有一天,但加上前后周末的调休,此时最少也是可以放假三天的,要是在这期间单位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话...
·
劳动合同违约违约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违约违约责任有哪些?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基本工资还是奖金?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后,若双方仍愿意继续保持这种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劳动双方是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但现实生...
·
劳动关系法律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关系指的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提供报酬,所形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众所周知,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十分重要的。在劳动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