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承包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怎样的
www.nj64.cn
承包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怎样的
一、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其的内容一般包括:
1、承包合同中必须明定承包经营期限;
2、承包者的权利和权限、义务和责任;
3、承包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4、收益的分配方式;
5、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
6、违约罚则;争议解决方式;
7、对承包经营前合营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责任;
8、清产核资的原则和移交程序、计价办法;
9、承包的生产指标和利润额;技术更新指标;
10、企业债务安全线;
11、承包后对合营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劳动管理、工资、福利、保险;
12、在承包经营期内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由谁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等内容。
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1、和解
如果双方能私下就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中的纠纷和争议出进行协商达成和解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2、调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
3、仲裁。
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承包经营是企业内部事务,对外既然是以企业的名义经营,所欠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企业承担债务。企业承担后,可根据与承包人的约定向承包人追偿。企业承包合同最好约定得清楚明确些,包括企业的债权债务,也包括企业的资产情况等。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越来越富裕,很多家庭都有一笔不小的闲置资产。银行利息较低,甚至跟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越来越多的人开...
·
合同诈骗罪怎么量刑,有哪些标准?
当自然人或单位采取虚构合同事实的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往往就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我国...
·
按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有偿无偿
按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有偿无偿?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体现为投保人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换取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承诺。有偿合同的特点...
·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立即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哪些区别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哪些区别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
·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在生活中,例如新政策提高首付,以至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那么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最新版本是什么?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最新版本是什么?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就要按照合同的条款执行。可是有些时候,因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经过双方协商...
·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
作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是承租人,出租人也是可能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的情形。而此时既然违反了合同约定,自然就要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那现实中,出租人违反租...
·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类型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
·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
实践性合同有哪些?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一、实践性合同有哪些(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七十九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