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汽车正常形式骑车闯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汽车正常行使骑车闯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汽车正常行使骑车闯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一般是骑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最迟多久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国家所制定的各种各样的道路交通规则不是专门的用来约束机动车的,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共同配合才行,交警在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跟谁是弱势群体毫无关系,弱势群体也没有权利违反法律制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要交房产税吗?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要交房产税吗?在我国,房屋是老百姓最重要的固定资产,我国很早就提出了房产税这个概念,其征收对象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在具体计税办法上面,...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
    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一、交强险如何进行理赔(一)接报案和理赔受理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一、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能否撤销如果超过一年,则是不可撤销的。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刑法中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吗
    开车的时候,如果不幸撞了人,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是撞人之后,车主逃逸了,又该怎么认定了,我国刑法中有没有交通肇事逃逸罪这个罪名?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详细解...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
    火车票预售改签的规定有哪些?在我们生活中,估计您都有过买票的经历,特别是遇到高峰期的时候,需要提前订购,而我国铁道部门也对此有一定的规定,即要求,火...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比例是如何规定的?(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仅是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交通事故处理都有定的时限,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也不例外,双方在交通...


·车祸误工无单位怎么算?
    车祸误工无单位怎么算?车祸误工无单位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其中,“受害人正...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确定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怎么确定赔偿标准?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