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孩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孩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为强奸被判处死刑,像这样的案例也不是没有,有绝大多数的强奸犯罪都属于激情犯罪,其实,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够及时悬崖勒马的话,也不至于给受害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关键是很多被强奸的未成年少女也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怎么算入室抢劫罪
    说起入室盗窃,或许您都不会陌生,财物或其他物品丢失,被害人利益受到伤害。但是您也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是入室抢劫?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有什么不同?怎么...


·缓刑再犯罪一定要逮捕吗?
    一、缓刑再犯罪一定要逮捕吗?肯定会被重新逮捕,撤销缓刑,合并处罚。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


·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


·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
    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涉嫌犯罪后,行为人该做的不是怨天尤人,更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而是应当努力悔罪,争取从宽量刑,有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么,公民在犯...


·抗税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抗税罪如何构成
    抗税行为,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这些都是属于法律规定...


·未成年犯罪是送去哪里?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并不在少数,虽然在刑罚方面对于未成年人会有所减轻,但是这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逃脱刑罚的依据。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当未成年人...


·申请减刑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司法机关审查减刑都很慎重,因为一旦发生错误,那么可能影响的就是社会的安全。这也造成了罪犯在申请减刑时出现了很多困难,包括减刑条件、减刑程序等等。本文为...


·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在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时候,也是规定了一定期限的考验期的,而一般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下一步的处理。那此时缓刑考验期满后还要执行原...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