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文件?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文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16项。而上述赔偿费用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来予以证实,否则难以得到人民法院的采信和支持。

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只要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

二、交通事故赔偿,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6、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如果是双方是自愿、平等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允许的。事后一方反悔,提出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如果另一方提出已于上次协商处理完毕不再理会,反悔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如果反悔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事由,法院不会支持反悔方的要求,直接驳回诉讼请求。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期限是多长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期限是多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


·公积金只要交够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只要交够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有的地方规定时间不一样,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申请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走什么程序?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走什么程序?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会很慌张,可是,如果真的万一发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会很慌张,可是,如果真的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要及时处理。那么,遇上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


·新车划痕险单独买可以吗
    新车划痕险单独买可以吗?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之一,也就是说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与车损险绑定在一起不可单独投保。划痕险是指在保...


·一、摩托车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摩托车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


·被出租车追尾的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被出租车追尾的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赔偿?出租车是营运车辆,如果是私家车全责,出租车也确实去修理了,那私家车主是要赔偿对方一笔误工费。根据标准,停运损失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