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东莞市房屋安全检查证书》;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审核意见书》;消防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责令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复查合格意见书》。二、具体情况1、办理工厂厂房需要的要件: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用地批复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已竣工证明等。也就是按照土地、规划、施工、竣工这个流程提供登记材料。2、办理机关:厂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3、收取的费用:因为是非住宅,登记费550元,可能还有测绘费用,具体看地方制定的标准;4、办理的流程:企业应当需要提交前述的要件,登记机关要进行现场的实地查看后,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房屋所有权证》上述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厂房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内容。5、办结时限:各地情况不一,但是不应该长过30个工作日。对于工厂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认定,并基于实际的违法行为来进行处理,但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基于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认定公司举证格式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行政行为,这也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员在受伤之后,需要经过工伤认定确认为工伤之后,再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情,之后...


·弱电工程发票怎么开?
    弱电工程发票怎么开?弱电工程发票的重要性一、弱电工程发票怎么开开发票的主要依据就是你和建设单位的合同,再带些开发票的一些常用材料,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在我们的正常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不管我们自己有没有过错都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现实中当我们发生工伤事件用人单位有时候并不会为我们到劳动局上报工伤,用人单...


·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及其相关责任
    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及其相关责任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院子人工鱼塘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从土地补偿费上来说,征用养殖场、藕塘、鱼塘、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应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然后接下来就是养殖场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


·一、成都市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成都市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标准是什么?成都市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


·宜昌市工伤鉴定单位的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为了维护高危工作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法律对工伤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含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认定办理条件,以及工伤办理的流程等。现在我们就宜昌市...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一)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根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