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专利转让要通过什么程序

专利转让要通过什么程序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方法。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申请公司,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内容。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第四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专利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选择适当的专利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第五步:等待专利转让结果。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二、专利转让注意事项:1、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2、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专利权在转让时,要明确专利权使用的地域和期限范围。地域范围指某个国家或地区,买方的使用权不得超过这个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一般要和该专利的法律保护期限相适应。另外,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合同是依照参与双方所在国的法律制定的法律文件,受法律保护。一方毁约时另一方可循法律程序追回损失的权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角色名称著作权保护吗?
    角色名称著作权保护吗?1、“作品”名称和“角色”名称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为作品名称无法体现完整的文学艺术作品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属...


·目前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
    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以前基本上看不到的侵权行为也被越来越多的揭发出来,尤其是商业上的侵权,那可是直接关系到公司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那目前企业商标...


·宣告专利权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宣告专利权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商标借用合同范本是什么?
    商标借用合同范本是什么?签订合同是很多人都经常参与签订的事情,在法治社会中很多时候都需要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保障各自的利益,而如今商标合同是比较...


·假冒专利罪新规定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是属于知识产权一类的犯罪,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后,很多人依然对其并不了解,也不知道新的规定有哪些。...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其实也就要叫做驰名商标的有效期。通常情况下,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驰名商标才会受到保护。那根据我国法律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学校老师应该怎么填写?
    软件著作权登记学校老师应该怎么填写?我们常说,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同时有些人可能会去申请专利权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有很多。那么,...


·专利权解释的限定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解释的限定是什么意思?一是“周边限定制”,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并且要求只能根据权利要求书用词的字面意义严格、忠实地...


·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侵犯著作权罪在客...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我国规定的专利分为了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不同,而在取得专利的时候...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