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涉嫌抢劫强奸要怎么判刑

涉嫌抢劫强奸要怎么判刑

一、涉嫌抢劫强奸要怎么判刑?

犯罪嫌疑人同时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的,要由法院分别根据所构成的抢劫罪和强奸罪的犯罪情节予以量刑,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最后确定的一个具体的执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提供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数罪并罚的刑期怎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抢劫的过程当中又强奸了受害者的话,显然构成了强奸罪和抢劫罪。但强奸罪和抢劫罪的量刑标准都不是固定的,如果抢劫罪被判处了死刑,强奸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话,是要执行死刑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醉驾如何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
    醉驾如何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什么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


·强奸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强奸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一、强奸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强奸罪的追诉期一般是二十年。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
    最轻即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以及缴纳罚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


·持刀抢劫怎么判刑
    抢劫,是一种既会危害被害人的人身权,也会危害到被害人的财产权的犯罪行为,抢劫罪属于手段恶劣、性质严重的暴力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最低也会...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一、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


·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
    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在进行的时候,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多种法律规定,需要承担多种法律后果。所以法院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会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规定绑架罪有没有中止?
    法律规定绑架罪有没有中止?一、法律规定绑架罪有没有中止?绑架罪存在着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我国的刑...


·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刑事申诉是一种救济当事人权利的途径之一,但刑事申诉往往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同时法律对此也是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刑事案件申诉程序的,那到底刑事案件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