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农村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www.nj64.cn
一、农村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的格式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男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协议双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________层______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____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______方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____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二、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写法不是农村和城市就有什么区别了,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格式是固定的,但是,很多人都没有真正搞清楚的是,既然是两个人协商着分割财产的,那么财产分割协议书当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方案就没有什么参考性,两个人是怎么协商的就怎么写。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一方隐藏财产应该怎么办
离婚一方隐藏财产应该怎么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处理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
·
16周岁少女算不算未成年
16周岁是未成年,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
再婚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再婚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
分居想要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有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本身是想给彼此一点时间冷静一下。但日后感情更淡了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那么此时夫妻分居想要离婚的,该如何怎么分居的事实呢...
·
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生活中有很多没有固定工资,和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父母在离婚手续办理中都很苦恼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支付方式又是怎样的?这些都需要双方认真的了解过...
·
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就是有效的,其实不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婚姻也可能是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下面,我们...
·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主要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
女性遭遇强奸怎么搜集证据
通常强奸犯罪的受害人都是女性,而此时想要将行为人绳之于法的,就需要搜集相应的证据才行。那么现实中,女性遭遇强奸怎么搜集证据才好呢?搜集证据注意事项又有...
·
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时间
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时间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
·
协议离婚要怎样来办理?
说到协议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毕竟现在大多数的离婚夫妻都是采取的这种方式来结束夫妻关系。而个别无法协议离婚的夫妻,才会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诉讼离婚。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