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股东欠债会查封公司账户吗?
www.nj64.cn
股东欠债会查封公司账户?股东欠债会查封公司账户,前提必须是相关的当事人提出了财产保全措施。《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二、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有哪些?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公司来说的话,如果因为经营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资金的周转,完全是可以向其他的人员或者是银行来进行借款的,但是这种借款在规定时间当中必须要及时的进行偿还,否则的话可能会面临着诉讼,而且会被采取财产保全,比如说查封扣押等。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别人欠钱不多但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多但不还怎么办?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就要注意,打好欠条,这样的话,以防对方不履行义务,导致自己的财产权益受损。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
·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一、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
·
手写借条并签字有效么?
手写借条并签字有效么?对方手写的欠条,只要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自己手写的,那必须有对方的签名或再加按个手印更好。对...
·
欠抚养费故意不给可以判刑吗
一、欠抚养费故意不给可以判刑吗?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但特殊情况下会构成犯罪被判刑。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2、胜诉之后,如果...
·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
·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
·
债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
·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怎么处罚
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则不...
·
银行有权冻结欠款人子女的资金吗?
银行有权冻结欠款人子女的资金吗?一、银行有权冻结欠款人子女的资金吗?父亲欠银行钱,银行无权冻结子女资金。因为父亲和子女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欠银行的钱没...
·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的职责和义务(一)律师的职责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第二十九条...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