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异地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www.nj64.cn
一、异地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是可以在异地进行起诉抚养费的,只要是属于被告的常住地都可以。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以民事诉讼方式支付,原告可以到被告人的法院起诉,或者被告地方法院提起诉讼。2、原始抚养费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调解确定。一方拒绝履行,抚养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8条要求人民法院代表未成年子女行事,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负责协助执行。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对男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确认法律文书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是法定的。一方不自愿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和第36条的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未成年人在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时,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双方离婚而有变化,无论子女直接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由一方负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生活费的数额和期限,经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应阻止儿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来数额的合理要求。6、总之,父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这不能取决于父母是否离婚。离婚后,如果另一方不生育子女,而另一方在异地的情况下,如何起诉抚养费问题,你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法院或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被告人仍未履行义务,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用只要一方不履行自己的责任,那么另一方完全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进行起诉,但对于起诉的法院做为原告就一定要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进行处理,这样法院才会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进行受理,从而保障到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一、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民法典》规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
·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
办土地使用证夫妻需要都到场吗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您也会遇到去办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但是办土地使用证夫妻必须都到场吗...
·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该怎么计算?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该怎么计算?虽然每位土地使用者都有权利用土地进行获益,但是必须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才可,就算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也只能在...
·
要回小孩抚养权到什么地方起诉?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会对小孩的抚养问题达成统一意见。有时候,小孩会归男方抚养,之后男方有打骂虐待小孩的情形时,女方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
·
土地开发利用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
土地开发利用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一、土地开发利用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
·
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要怎么进行
土地补偿是根据随机的情况,如果是涉及到相关的企业或个人对土地进行个人承包的情况,在征收土地期间,相关的补偿标准要怎么计算呢?根据国家的国土管理办法来看...
·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合同诉讼管辖地是直接影响着合同纠纷的处理机构的选择。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人对于管辖地的选择往往不是很清楚。这导致人们总...
·
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
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一、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
·
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
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
·
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征收湿地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地方补偿的费用标准都是不同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