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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资产大于债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涉嫌拒执罪不认罪是否可以定罪?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司法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就说明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有执行能力的,在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债权关系中犯罪嫌疑人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到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实际上也损害了司法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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