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限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
www.nj64.cn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限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解除权应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私权利”,法律赋予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具体方式是通知对方即可。而只有在对方有异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换言之,法院只有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行为效力的“确认权”。2、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解除权的法定行使方式为“通知”(单方意识表示)、解除权的生效方式为“到达”(信息成功传递)。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的行为也可以成为原告行使解除权的一种行为形式。(1)起诉状的内容能充分反映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意识表示;(2)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的行为方式受程序法的严格限制,可以有效保障将有权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要解除合同的单方意识表示有效传达给另一方。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有时间规定的,如果在这个规定的时间之内不履行合同义务,是属于违约,但是如果合同过了双方约定的时间期限,那么双方就不需要执行,这样是不属于违约的。解除时效是可以双方进行约定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给孩子写谁的名字?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给孩子写谁的名字?孩子作为房子共有人之一,处理房子时要经孩子同意,小孩年满18周岁就可以自行处理,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有产权,谁有...
·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
·
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预售流程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
·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新婚姻法2018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
·
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其实还是比较多的,但针对同一种解决方式,其
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其实还是比较多的,但针对同一种解决方式,其实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纠纷,因此实践中还需要当事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恰当的方式来解决。要是...
·
父母遗嘱独子女继承房产可以吗?
父母遗嘱独子女继承房产可以吗?父母采用订立遗嘱的方式约定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
·
一、房屋租赁备案网签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备案网签流程是什么?1、到达所住区域的居住证受理点,排队拿号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被叫到号后,提供材料由办理人员核验材料和确认身份后,会让你...
·
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
·
广州作为特大城市,外来人口众多,近年来,广州房价上涨速度过快
广州作为特大城市,外来人口众多,近年来,广州房价上涨速度过快,为此,当地政府出台了商品房限购政策,从多个方面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而对于外地人而言...
·
小产权房收回怎么办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当事人是集体内部成员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