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一、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轮流抚养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利于保护子女的权益;

(2)父母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对期限、交接的方式、入托入学、抚养费的承担等,均要作出合理详尽的安排;

(3)父母双方都必须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与条件,如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思想品质等等。

有些时候,父母离婚双方为了孩子,选择轮流抚养孩子。但此时需要注意,由于轮流抚养将定期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带来一些影响,因此,轮流抚养不能过于频繁,时间间隔不易太短,否则将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夫妻遗弃罪的证据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遗弃的事件时有发生。通常都是哪些年纪大的老年人,或者年幼的孩子等被遗弃,这些行为都是有违道德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即所谓的...


·离婚协议中放弃抚养费,之后可以再诉请对方支付吗?
    法定情形下可以支持支付诉请,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里的“必要”和...


·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办?
    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办?哪一方条件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哪一方热抚养小孩的可能性就更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


·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怎么办理?
    离婚证书是解除夫妻关系最重要的凭证,通常情况下离婚的夫妻都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领取离婚证书。但有一种情况较为特殊,那就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由法...


·已经离婚了诉讼抚养权是否可以
    多数即将要离婚的夫妻,其实双方针对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存在争议的地方往往就是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孩子的家庭争夺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


·离婚时怎样争取宝宝抚养权
    一般我们说宝宝其实都是指哺乳期内的未成年子女,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只要是未成年子女,那么就需要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毕竟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不能...


·上门女婿离婚能够分到多少财产呢
    在这个思想越来越开放的社会,人们不再像以前保守封建,上门女婿已不足为奇,当他们和女方的感情不和时就涉及到离婚问题,这时上门女婿离婚能够分到多少财产就成...


·在我国没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时没有孩子
    在我国没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时没有孩子,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一般来说,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共同财产的分...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


·一、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
    一、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