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二、关于建筑工程质保金有哪些规定?1、缺陷责任期的确定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综上所述,发包人将工程交给承包人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里面规定好质保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比例就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执行。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所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等质保期结束后,发包人返还剩余部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
    一、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可以吗?想要赔偿不做工伤鉴定是不可以的,如果放弃提出进行工伤鉴定,则不能享有与此相关的补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等)。...


·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因种种原因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劳动仲裁裁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详细说来,劳动...


·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
    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实践中对工伤纠纷需要具体分析,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必须通过劳动仲裁才能诉讼,这是法定程序。只有劳动仲...


·劳务合同没有续签怎么算
    没有续签劳务合同在有效期截止就是无效的,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


·上海十级伤残误工费多久?
    上海十级伤残误工费多久?误工期限根据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鉴定报告确定。二、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规定的最低期限为多少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规定的最低期限为多少?有一些东西是很快就能看见效果的,比如说你去服装店购买连衣裙,合不合身当场就能试出来,而有些东西需要一个长期的验...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


·拖欠工资离职应该怎么进行处理?
    拖欠工资这种事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对于发生这种行为之后,劳动者第一反应肯定是去用人单位来找老板进行协商,并且要回自己的工资。当然,还有一...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附加条款格式怎么写?
    随着从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劳动者与雇佣者双方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已经成了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一份合格的劳动合同不只是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格式也存在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