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所谓劳动补偿金就是说在我们工作后因其他原因从公司
www.nj64.cn
所谓劳动补偿金就是说在我们工作后因其他原因从公司或工厂得到的一些钱作为补偿。那这又是怎么来算呢?首先我们要分几种情形来计算补偿金,如下:第一公司或工厂在实发工资期间没有发给员工工资,并找各种借口进行拖欠,这时员工便可以要求公司或工厂补发工资并额外要求补偿实发工资的一定比例(大概在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作为员工工资的损失费,这样两者加起来就是员工的劳动补偿金。第二员工在高温环境或在对身体有伤害的环境下工作时,公司或工厂应额外的补偿员工一些津贴并在工作期间要给员工发放保护用具。第三当员工在公司或工厂工作时不小心受伤或工厂、公司这方面没给员工买社保,这时公司或工厂应该提供员工受伤住院的全部费用并帮员工补交社保额外还要补偿住院所用费用的一定比例(大概在百分之二十五左右)给员工。第四像女性或未成年人在公司或工厂工作而导致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公司或工厂便要支付他们进行治疗的费用还有治疗所用的一定比例(大概在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作为补偿。这几条都是比较常见的劳动补偿金的算法。我们无论在哪工作都要时刻掌握着这些对我们有利的东西,当我们的生命或利益受损时,他们就是可以帮助我们的基本原则。像工伤就是比较常见的,那我们大多数人受了工伤后都只知道有公司或工厂赔偿医药费就行,可是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我们还可以额外得到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大概在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作为补偿。还有现在很多工厂里面作业都是没有具体的保护用具和措施,那这时我们就可以要求工厂进行提供,并相应的要增加一些津贴作为补偿。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司法鉴定因为它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一直被人们所信任,许多时候司法鉴定的结果都可以决定一场官司的胜败。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专业人...
·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扣克自己的工资或者是承担合同里面的违约金;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
龙阳路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在工作过程当中受了伤的话,一般都是属于工伤的,对于这个工伤单位是需要根据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来进行赔偿的,但是在做工伤认定之前,首先要进行的便是对工伤进...
·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
·
员工无故辞退如何赔偿标准
员工无故辞退如何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一、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
·
深圳市工伤死亡待遇是怎么样的?
深圳市工伤死亡待遇是怎么样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1、试用期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除非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中...
·
在我们的生活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工作中常用的劳动合同。通
在我们的生活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工作中常用的劳动合同。通常单位在解除这样的合同时,可能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那么对于违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