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www.nj64.cn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单位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哪些收入不在确定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范围?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在工作单位单方面与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裁员等,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如果其拒绝支付,员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其赔偿,而赔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就必须支付1个月的工资计算。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
·
临时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临时工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能否得到经济补偿?事实上临时工这个概念至少已经被废止了十年,也就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生效之日起,劳动者的身份再也没有区别...
·
家装工程质量鉴定方法是什么?
现在我们都会接触到装修的问题,有的是因为结婚的婚房,有的是搬迁新剧或者是老房子的重新装修等。现在装修是一件非常耗费财力和人力的一件事情。尤其,装修是一...
·
若是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
·
建设方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我国建筑市场庞大,各地每天都有工程项目开工。一个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需要多个单位参与其中。建设单位是工程的发包方及总承包方,也是工程的投资方。...
·
劳动法合同到期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当下社会中,不少劳动者会被劳动合同中复杂的条条款款所困扰,尤其涉及到劳动法合同到期员工补偿标准时候更是一头雾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赔偿?具体赔偿多少?下...
·
新员工企业入职需要什么材料?
您在出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带一份简历,因为人事部在招人的时候会先看简历,从简历上判断出应聘者的基本能力。但是如果是在入职阶段,只携带一份简历是往往不够的...
·
在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劳动关系是一种在生活中十分常见的社会关系,它是雇佣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有的人为了自己能有更好的发展,有着更高的追求,就和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
·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工程质量监理结果是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文件中对工程质量监理方法有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理是一种重要...
·
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我们知道一般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当然,有些情况下这二者之间建立的可能是劳务关系,这需要区分清楚进行处理才行。那从法律上来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