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婴儿有生理缺陷。自强制婚检取消后

婴儿有生理缺陷。自强制婚检取消后,婚检在各地普遍遇冷,“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第一道关口出现了松懈,新生儿先天畸形人数出现增加趋势。这是到目前为止,医学界人士所得出的引发弃婴事件的第一大原因。第二,“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作祟。在很多人的认识中,“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而现行计生政策只允许生一个,两者之间的矛盾难以处理,有的人“见男就留,见女就弃”。第三,性教育薄弱和缺失。导致弃婴问题的第三大因素,是性教育的薄弱和缺失,城市流动人群和青少年正成为非婚生育乃至弃婴问题的两大高发群体。遗弃婴儿在当今社会是犯法行为。作为父母,既然给与他生命,就要对他负责,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国家法律规定,遗弃婴儿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我相信遗弃孩子,不但要受刑事处罚,最重要的是自己内心受折磨。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


·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有的人认为自己想要离婚,就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而对方要是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不然,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那么从...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在实际中,申请抚养事实公证是需要提供很多相关的材料的。如果在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时候,没有将所需的材料准备齐全,那么,很有可能...


·辛集离婚财产怎么公证?
    ?离婚所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财产的分割问题,其二是子女的抚养问题。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当事人一方经常存在虽然与对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但始终...


·增加抚养费诉状是怎么写的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对其抚养费数额做出变更,而现实中很多情况下都是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双方能够在这方面协商达成一致,自然是最好不过的...


·精神病暴力可以离婚吗
    可以。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


·一般离婚起诉费用多少钱?
    夫妻中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此时在提交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我们称之为离婚起诉费用。当然,这个费用最终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的...


·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离婚
    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离婚一、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离婚因为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以,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离婚还要分情况来说...


·重婚罪的执法主体是谁?
    一、重婚罪的执法主体是谁?重婚罪犯罪主体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


·离婚如何争夺小孩抚养权?
    离婚如何争夺小孩抚养权?一、离婚如何争夺小孩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