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公司拖延工伤申报怎么应对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综上,如果发生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在接受治疗的同时,要注意了解单位是否有为自己进行工伤申报,如果没有,那么劳动者本人或其家属要及时进行工伤申报,申请认定工伤。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要准备好各项资料,比如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工伤的证据资料等等。另外劳动者个人申请报工伤要注意一点,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与单位申请工伤需要提供的材料可以说是不一样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保留劳动关系,顾名思义便是虽然劳动者不在原岗位上工作了,但是用人单位还是留有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而且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非但可以不用进行工作,而...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相关内容有哪些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相关内容有哪些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1、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单件性、周期长且管理部门多的特点...


·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应注意什么
    并不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或范围内遭受的人身损害就统统可以认定为工伤,此时还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才行。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最后才可...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一、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龄最长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龄最长赔偿标准是什么?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当用人单位出现违法用工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监察机构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要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各个省市都出台过自己...


·什么是绩效工资
    什么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是什么?作用有哪些?1、投资估算阶段管理的重要性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建设工...


·一、职员应该怎样投诉用工单位?
    一、职员应该怎样投诉用工单位?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什么是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指的是工程建设竣工后,需要由建设单位跟其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的检验。2.竣工验收一般是在分阶段...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