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法人代表私自变更股权可以吗

公司法人代表私自变更股权可以吗?法定人不可以随便更改股权。首先要说的是,法人是指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不是指自然人。你所说的可能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必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无效。作为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益。如要退出,可以采取向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依法转让股权来进行。股权(股东权益)中的几种基本权利包括:转让权、知情权、分红权、表决权(含经营权)等。对股权的冻结以及股权的质押主要影响的是股权转让的权利,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除了转让以外,查封冻结并没有限制股东的其他权益。二、公司股权转让流程: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三、股权转让公证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接下来小编将详细介绍有关公司股权转让公证的问题。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6年3月1日第十一条第1款办理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出证在股权的变更之前一般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变更流程的,以及经过股东大会的允许之后。股权的使用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是具有巨大的作用的,身为公司法人不仅拥有股权,同时身负责任重大,建议不可随意私下进行变更。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也需要按照《公司法》进行。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无效,根据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


·确立集体企业改制新政的方案有哪些
    确立集体企业改制新政的方案有哪些?只有通过正确的改革途径和改革方式来进行集体企业改革新政才能让集体企业更好的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发展生存,导致很多集体...


·公司法32条对抗的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32条对抗的含义是什么?我国的经济能力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所以经济发展了以后,那么对应的公司肯定也比之前要多,公司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情...


·公司法律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在如今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上,不止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竞争,公司与公司之间也存在的竞争,只有胜利者才能继续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有竞争关系当然也会有合作关...


·分公司允许被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赋予了公司一个法人地位,将公司也看作一个何人相同额主体,享有一些人的权利,公司...


·一、公司不出职业病鉴定费怎办?
    一、公司不出职业病鉴定费怎办?公司不出职业病鉴定费的话应该自己先预交,随后再向公司索赔。职工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公司可能会拒绝出具相关诊断资料,那么接受职...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有些担保公司想要变更,但是却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从而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了很多无用功。因此...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


·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
    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经济双方需要担保的,就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来进行相关的事务处理,而担保公司的法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偿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