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结婚几年夫妻共同财产才作数?

一、结婚几年夫妻共同财产才作数?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旧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冲突时,旧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自然失效了,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

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现在有许多人会认为只要夫妻双方一结婚,夫妻之间的个人财产就会变成共同财产,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在最新的法律规定上看来,夫妻结婚后双方的个人财产依然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有许多人想乘机和别人结婚骗取财产的行为就不能进行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抚养费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费用。夫妻二人离婚后,虽然婚姻关系灭失,但子女是二人共同...


·2023法律重婚是如何处罚?
    法律重婚是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是,员工到了退休年龄的可以依法领取退休金和养老金,要是退休人员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接着去...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
    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一、离婚后户口会自动移出吗?不会,须有相关手续才可以办理户口迁出。(一)、一般来说户口迁出有三个办法:一是回原籍,拿着原籍...


·代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多少钱
    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对法律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在需要写法律文书的时候,就会选择委托律师来代写。但是委托律师肯定也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代写一份离婚协议...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2023 一、?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2023一、有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


·离婚后
    离婚后,子女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一起生活,另一方要按月定期的给付给孩子固定的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标准和抚养费的数额,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


·如果一方有小三重婚吗?
    如果一方有小三重婚吗?有小三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但如果找小三这种情况的话,在特定的情况是可以构成重婚罪的,但是这个要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一般来说明...


·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我们大多也知道,如果超生,是需要交纳一笔社会抚养费的。最近就有江西的朋友咨询当地的相关政策,网的编辑就来为您引述一下江西省社会抚养...


·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二、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