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况

不公开审理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公开进行。如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公开;当事人的案由不公开;审判人员的情况不公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不公开;强制措施不公开;法庭笔录不公开等。

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和程度是:

1、不向广大群众公开,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允许广大群众旁听。

2、不向新闻界公开。即不允许记者采访案件审理情况,也不允许记者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报道有关案件审理的情况。

上述离婚案件虽不公开审理,但对上述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期一律公开进行。

通常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离婚案件才会需要由法院来管辖处理。对于不同夫妻离婚案件,实际可以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可能不一样,因此去法院起诉离婚之前,就应该先确定应该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否则的话,起诉的法院因为不具有管辖权也是不会受理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如果刚结婚3个月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一、如果刚结婚3个月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需要准备的材料: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婚后共同财产的证据。诉至法院后,庭审前,办案法官会主持调解一次,...


·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近年来全国各地经常出现拐卖妇女儿童的情况,这样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那法律中规定的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呢?而要是犯了此罪的话,又该如何...


·一、婚姻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一、婚姻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民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吗?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吗?婚姻诈骗罪是可以报警的,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


·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实践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可以通过给付抚养费的形式来承担作为生父母的义务。抚养费的支付没有疑问,但是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我们可...


·夫妻如何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一样,这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而实践中,夫妻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这是必须要按照规定手续办理才行。那其中夫妻该如何办理起诉离婚...


·离婚后双方的子女只能够有一人进行抚养
    离婚后双方的子女只能够有一人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并具有探视的权力。那探视一方的时间有没有要求呢,相关又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离婚后探视权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婚姻是需要法律认可的,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结婚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以及相关的形式要件,如果说存在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婚...


·离婚时如何让老公净身出户
    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