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虽然法律允许夫妻在异地离婚,但严格来讲,此时是不能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但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则对于另一方来讲,此时也可以算作异地。下面我们带来异地协议离婚手续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要是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个地方,那么此时可以勉强算作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1、申请(1)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协议离婚后起诉的条件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所以协议离婚后起诉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满足以上的条件。异地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夫妻要是能够就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但实践中,只是对于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的夫妻而言,才能进行异地协议离婚。一般情况下,在异地办理离婚的,只能是通过诉讼方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若是政府将您所在的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时是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的,并按照相应不同的方式进行补偿。那么,拆...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国家和集体让开发商和农民承包进行投资生产,使用权有着一定的期限。承包土地就会涉及...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滨州市滨城区土地一共分为四类片区,详细补偿标准如下:  一类区片  区片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现在新买的房子一般都是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像以前的老房子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不过很多老房子后续也补办...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也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大量的修建铁路高铁等项目,同时这些项目需要征地的支持,但也会对原土地使用者...


·现在很多的城市都是房地产产业占据城市的大部分区域,自建房已经
    现在很多的城市都是房地产产业占据城市的大部分区域,自建房已经逐渐因为社会经济发展而被淘汰了,对于房地产产业的小区里,一般都有一个物业公司,主要是提供小...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怎么样的?
    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


·国家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国家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您经常会听到讨论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内容。但不知您有没有听说过土地使用年限的内容,国家土地使用年限在土地法中是有明确的规定...


·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江苏省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不卖违法吗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不卖违法吗现在很对城市都在进行城镇化建设,但是现在城市的建设用地不断缩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所以就对农村实施征地拆迁,现在有越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