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保险赔偿金离婚不分吗有的需要分有的不需要平分。
www.nj64.cn
保险赔偿金离婚不分吗有的需要分有的不需要平分。1、婚前全额购买或者婚后全部由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归投保人个人所有,不受日后婚姻变动的影响。2、婚后全部由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平分现金价值。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给孩子投保的,一般视为对孩子的赠予,离婚时无需分割。)3、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保险,伤残或者疾病保险金归被保险人个人所有,不可分割。4、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保险,身故保险金归受益人个人所有,不可分割。5、婚后购买的生存年金保险,即到了保险合同规定年龄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生存保险金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平分。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婚姻财产性质的解释:(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作为一方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赔偿金,在离婚后有些是需要进行分割的,有些则是不需要进行分割。婚前买的健康险,意外险,医疗险等这些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婚后买的分红型,年金险,万能险,投连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对方吸毒起诉离婚书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对方吸毒起诉离婚书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
一、婚姻法里的重婚罪是无效婚姻吗?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
·
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
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如何处理?
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如何处理?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可以通过搜集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诉讼来处理就可以了,毕竟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提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
·
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
?当事人没办法办理协议离婚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受理案件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也不是什么样的材料收上来都会立案的。那么,当事人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
·
一、国家公务员醉驾能不开除吗?
一、国家公务员醉驾能不开除吗?不能,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务员法》第二...
·
夫妻离婚赔偿数额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
夫妻离婚赔偿数额是多少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起诉离婚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起诉离婚要多久?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
·
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1、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
·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在对孩子抚养费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而通常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来的数额,也就是最终需要给的数额。而按照法律的规定,父母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