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之间放弃监护人的权力可以吗?

夫妻之间放弃监护人的权力可以吗?

夫妻之间不可以放弃监护人的权力。父母不能放弃监护权;只有严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及其他合法权利时才会撤销监护权。所以关于能不能放弃监护人的权力,肯定是不能了。监护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所以不能放弃。只有当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当父母死亡时,祖父母才能成为其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能不能放弃监护人的权力

法定监护人不能随意放弃,如果放弃一定有理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父母可以放弃法定监护权吗?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除非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没有权利放弃自己对孩子的监护权的。

监护权可以随意变更吗

监护权不能随意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情形才可以。

监护权的变更在目前的实际生活中主要表现为这样几种情形:

(一)因委托监护而发生。

委托监护是指监护人委托他人代行监护的职责。委托监护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须有监护人委托与受委托人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受托人得履行的监护职责决定于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

(二)因约定监护而发生。约定监护是法定监护人之间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约定监护不同于委托监护,因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非监护人之间确定非监护人代行监护职责的协议,而在约定监护中,依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所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监护人责任,其就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在委托监护中,尽管委托人可以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受托人,但即使在此情况下,受托人也不是监护人。也就是说,监护人不能依照委托监护的协议将监护人的资格转让给他人,他人也不能通过委托监护的协议来取得监护资格。因此,在委托监护中即使监护职责全部由受托人行使,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也不丧失。

综上所述,监护权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在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外,父母双方不可以无故放弃孩子的监护权,对于无故遗弃孩子的行为,严重的情况下可以构成犯罪,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如果父母双方被撤销了监护权,那么孩子的其他责任人有义务承担起孩子的抚养责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孩子压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孩子压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孩子压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属于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因为单方处置财产引起家庭纠纷,最后导致家庭破裂的案例并不少见...


·离婚打官司要钱么 要多少钱
    离婚打官司要钱么要多少钱随着我国离婚率的增长,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出现在法庭上,而离婚打官司要钱么,离婚打官司要多少钱,这也成为了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


·再婚的时候需要带离婚证吗?
    再婚的时候需要带离婚证吗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办理再结婚...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一方往往会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可是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往往就会选择在开庭的时候拒绝出庭,那你知道这种情况下应...


·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般夫妻要是因为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此时无过错方多半都会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不过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不过在主张...


·一、婚内老公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内老公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内老公出轨生子不算是重婚罪,因为出轨不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的是以下几种情形:(1)有配偶者再次结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


·离婚后抚养方再婚另一方能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抚养方再婚另一方能要求变更抚养权吗离婚后原配偶再婚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一、保单避免离婚后财产分割吗?
    一、保单避免离婚后财产分割吗?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


·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
    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一定无效吗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


·一、离婚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